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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辦理「花之美」攝影比賽及統一發票推行宣導活動 
 一、目的:為慶祝中華民國建國一百年,辦理以花卉為主題之攝影比賽活動,並提升民眾藝術鑑賞素養,擴展租稅宣導層面,展現親民服務形象。 
 二、參賽資格:凡居住(或戶籍設於)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轄區內(新北市、桃園縣、新竹市、新竹縣、基隆市、宜蘭縣、花蓮縣、金門縣、連江縣)對攝影有興趣之人士均可參加。 
 三、收件日期: 
  (一)100年7月22日前(以郵戳為憑),參賽者填寫比賽報名表,浮貼於作品背面,連同原底片或數位檔案以掛號郵寄桃園縣桃園市三元街156號(服務科)收,註明「攝影比賽作品」。 
  (二)每件參賽作品應繳交100年5、6、7月份未列印營利事業、機關團體統一編號之統一發票收執聯3張(發票驗後不發還,全數捐贈公益團體)。 
 四、主題:以拍攝各縣市花卉為主題。 
 五、作品規格:一律以8×12英吋彩色照片,每人限三件。 
 六、作品評審: 
 (一)由主辦單位聘請攝影專家二至五人擔任評審委員,於100年8月30日前於本局公開評審。 
 (二)評審標準:主題相關性20%、構圖及創意50%,攝影技巧30%。 
 七、獎勵辦法: 
 (一)金牌獎:1名,獨得獎金20,000元(郵局匯票)及獎狀乙紙。 
 (二)銀牌獎:3名,各得獎金15,000元(郵局匯票)及獎狀乙紙。 
 (三)銅牌獎:5名,各得獎金10,000元(郵局匯票)及獎狀乙紙。 
 (四)優選獎:10名,各得獎金5,000元(郵局匯票)及獎狀乙紙。 
 (五)佳作獎:30名,各得獎金2,000元(郵局匯票)及獎狀乙紙。 
 八、參賽者可至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網站(http://www.ntx.gov.tw)之宣導活動訊息,下載活動報名表,如有任何問題,請撥(03)3396789分機1275洽詢。 
 九、中奬名單之公布:評選結果將另函通知得獎者並於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網站公布。(http://www.ntx.gov.tw)。  

「花之美」攝影比賽開跑~~ - 地圖日記 http://www.atlaspost.com/landmark-8664933.htm#ixzz1PsUjpa4y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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